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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就业信息栏(八十四)
2020-12-04 19:4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就业信息栏(八十四)


【5人·应往届生·硕士及以上】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公告,12月7日截止报名

文件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教育局所属2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南京市中华中学邮箱:zhzxdzbgs@126.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2021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博士研究生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1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

(三)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和南京市中华中学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01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21


【3553人·应往届生·大专及以上】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

文件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0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

5.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 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12月6日0:00至2020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20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下午14:00-16:00。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

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20人·应往届生·本科及以上】黑龙江省北安市高中学校招聘公告

文件通知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进校园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现向社会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北安市教育体育局隶属于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政府,本次招聘设岗学校是北安市教育体育局所属的5所高中学校,5所学校简介如下:

1、北安市第一中学校,创建于1950年,1958年被评为全国红旗学校,1963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重点中学,2005年晋升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54所高校授予北安市第一中学为优秀生源基地。

2、北安市第三中学校,成立于1965年,是一所普通高中。2017年被教育部授予“国防特色学校”,2018年被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授予优质生源基地及预科基地,2019年被东北石油大学和哈尔滨学院授予优质生源基地。

3、北安市实验中学(原“铁路中学”)是一所完全中学,始建于1964 年,2004年由铁路归属地方,2009年更名为“北安市实验中学”。省级一类学校、省级标准化学校、省艺术基点校、省冰雪特色学校、黑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黑河市传统体育项目(冰球)学校等。

4、北安市通北林业局第一中学校,始建于

1961年,是一所完全中学,2019年归属北安市管理。省级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森工总局“双文明”大赛标兵单位、森工总局“森工林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森工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松花江林管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松花江林管局“绿色校园”标兵单位、“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5、北安市通北第一中学,始建于1989年,是一所普通高中。被评为“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实验校”、全省首批“省级优秀绿色学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培训基地”、“黑河市素质教育先进集体”、“黑河市课程改革先进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考试时间的可以参加应聘,如应聘成功,在一年试用期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取消聘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以进校园招聘时间为准,具体时间由所进学校向学生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在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可同时填报不同学校的同学科岗位。

3、联系电话。13945712116。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册1份(须体现本人录取批次及录取专业,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2020年黑龙江省北安市高中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是否是师范类毕业生等基本信息。

5、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北安市高中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到邮箱bajyrs@163.com。

6、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一)考试(成绩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参加北安市大学生实习实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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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张丽朗

编辑:徐晶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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