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人·应往届生·大专及以上】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0月26日报名
经汤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汤原县80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汤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未择业毕业生)。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10(含)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落户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前(不包含7月1日当日)。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报名时间
方式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
报名网站:汤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s://tyzp2020.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进行加分。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2017年7月1日之后服务期满的)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将相关佐证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以通知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以及招考单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招考部门的资格确认(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还需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面试的组织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公示和录用审批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进行审核备案,并在佳木斯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工资审批手续,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四、重要提示
1、职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则报考者必须符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大专、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者可以报名。
2、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一经录用,需在所招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