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期间,2021级王星月同学提出体测成绩有误,经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核实,情况属实,并提供了有效成绩证明。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该生各项成绩符合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根据此前公示名单中成绩排名情况,顺位调整名单如下:
2021级 宋可欣 更换为 2021级 王星月
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反馈。
学生处邮箱:mdjsfxydxszzzx@163.com
学生处电话:0453-6515788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0453-6511908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