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专家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实施。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组审核推荐,奖学金评定工作专家小组评议,评定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王安琪为2020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3-6511908。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3日